3月30日,上海市教委公布《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政策与2022年保持总体一致,体现便民服务、不挑生源、促进优质均衡的导向。据悉,今年本市应用“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以下简称“入学报名系统”)开展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入学报名系统”将于4月12日开通,为全市适龄儿童的家长以及各区招生工作提供服务。
《实施意见》指出,在公办学校招生方面,按照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实施均衡分班。在民办学校招生方面,家长可填报1个民办学校报名志愿,并可填报1个民办学校调剂志愿。如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全部录取;如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各区使用全市统一的软件,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今年义务教育招生继续提供在线咨询、在线验证等便民服务。
4月13日-24日,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进行初中入学相关信息核对、更正,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学生直升意愿,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
4月13日-28日,适龄儿童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5月5日,实施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
5月6日-10日,开展小学入学网上报名,公办小学的报名截止日为5月10日,民办小学的报名截止日为5月8日。
5月11日-13日,开展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5月16日-19日,开展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5月17日-18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5月20日起,陆续发放公办学校入学告知信息及民办学校录取告知信息。
5月22日,民办学校调剂志愿录取。
5月25日-26日,开展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8月15日前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据悉,4月6日,各区将公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招生细则。之后,各区将陆续组织幼儿园大班家长会和小学毕业班家长会,解读今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