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及要求。
1.考试科目:2017级(初四)学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与听力)、物理(含实验操作技能)、化学(含实验操作技能)、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其中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的测试实行二选一;2018级(初三)学生考试科目为历史、生物学(含实验操作技能);2019级(初二)学生考试科目为地理、信息技术。
已参加地理、信息技术、历史、生物学考试,对成绩不满意的考生可申请重考1次,取最好成绩作为最终成绩。初二、初三阶段未考的科目,可申请报名补考。
2.考查科目:考查采用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的终结性评价在初四学年第二学期进行,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的终结性评价在课程结业时进行。
威海市以外初中学校转入的学生均须参加上述所有科目考试。
考试形式。
思想品德采用开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英语听力和口语考试采用计算机软件进行测试,体育与健康采用现场测试的方式进行,生物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测试采用在实验室现场测试、现场评价的方式进行,信息技术采用上机操作的方式进行。
其他考试科目实行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所有考试均不许携带计算器进入考场。
考查科目由区市自行命题,自行组织实施。
考试时间和原始分值。
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学、 地理学科,考试时间为6月16日至18日。具体日程:
生物学、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测试于4月上旬前完成,体育与健康(60分)考试于4月底前完成,信息技术考试、英语听力与口语考试于5月底前完成,上述各科目考试具体时间另文下达。
考查科目于5月20日前完成,各区市考查工作方案于4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于5月31日前将考查结果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