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关于做好威海市2021年初中学业考试及
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
各区市招生委员会、教体局,国家级开发区教育分局,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威政办发〔2014〕4号)和《威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威海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威教发〔2014〕13号)等文件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152号),为做好我市2021年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初中学业考试
(一)考试对象。
具有威海市普通初中学籍的在校学生,无普通初中学籍或非 在校在读学生不得报考。
考试报名工作由考生所在区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负责组织。
(二)考试科目及要求。
1.考试科目:2017级(初四)学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与听力)、物理(含实验操作技能)、化学(含实验操作技能)、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其中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的测试实行二选一;2018级(初三)学生考试科目为历史、生物学(含实验操作技能);2019级(初二)学生考试科目为地理、信息技术。
已参加地理、信息技术、历史、生物学考试,对成绩不满意的考生可申请重考1次,取最好成绩作为最终成绩。初二、初三阶段未考的科目,可申请报名补考。
2.考查科目:考查采用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的终结性评价在初四学年第二学期进行,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的终结性评价在课程结业时进行。
威海市以外初中学校转入的学生均须参加上述所有科目考试。
(三)考试形式。
思想品德采用开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英语听力和口语考试采用计算机软件进行测试,体育与健康采用现场测试的方式进行,生物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测试采用在实验室现场测试、现场评价的方式进行,信息技术采用上机操作的方式进行。
其他考试科目实行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所有考试均不许携带计算器进入考场。
考查科目由区市自行命题,自行组织实施。
(四)考试时间和原始分值。
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学、 地理学科,考试时间为6月16日至18日。具体日程:具体日程:
生物学、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测试于4月上旬前完成,体育与健康(60分)考试于4月底前完成,信息技术考试、英语听力与口语考试于5月底前完成,上述各科目考试具体时间另文下达。
考查科目于5月20日前完成,各区市考查工作方案于4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于5月31日前将考查结果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五)试卷评阅。
全市实行网上评卷,评卷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进行。文登区(含南海新区)、荣成市、乳山市考生的评卷工作由各区市负责组织,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考生的评卷工作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参与中心城区考生评卷工作,参与评卷教师的选聘、培训及评卷质量进程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各区市要提前做好网上评卷设备的检测、软件的安装调试、网络安全保护和人员培训等工作,6月23日前完成评卷、数据检查及统计工作,6月24日公布成绩。
(六)考试成绩。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与听力)、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用分数呈现,信息技术、地理、历史、生物学、思想品德考试成绩用分数表达、等级呈现,分A、B、C、D四个等级。
2018级(初三)学生生物学实验操作技能测试成绩用分数表达,与下一年的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测试成绩合并计算后,用等级呈现,分A、B、C、D四个等级。2017级(初四)学生的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测试成绩用分数表达,与上一年的生物学实验操作技能测试成绩合并计算后,用等级呈现,分A、B、C、D四个等级。
2.考查科目。成绩为等级表达、等级呈现,均设A、B、C、D四个等级。
考生可通过网上查询系统免费查询本人学业考试成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给学校、教师和学生编排名次或公布名次。
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评定
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由各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初中学校进行,评定结果于4月17日前完成,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于4月24日前,将所辖学校初四毕业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一经上报备案后,不得再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