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规定,申请上海耀中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其中一种情况:
外籍人员随行子女
香港、澳门居民和台湾同胞随行子女
中国公民境外出生的子女
请按照您的家庭情况,选择对应选项并递交相应所需的所有材料。在未收到所有文件和申请费之前,申请将不予审核。
外籍人员随行子女
1、孩子的出生证
2、孩子及父母双方的有效护照
3、如孩子及父母其中一方均持有中国护照:户口本和结婚证
4、*孩子和父母双方的签证/居留许可
5、*在沪居住证明(例如: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
6、*外国人就业证
7、*父母其中一方在上海工作的聘用单位营业执照及**在职聘用证明 (请见下方备注)
香港、澳门居民和台湾同胞的随行子女
1、孩子的出生证
2、孩子及父母双方的有效护照
3、如孩子及父母其中一方均持有中国护照:户口本和结婚证
4、港澳居民的回乡证及永久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同胞的台胞证
5、*在沪居住证明(例如: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
6、*父母其中一方在上海工作的聘用单位营业执照及**在职聘用证明 (请见下方备注)
中国公民境外出生的子女
1、孩子的海外合法出生证、翻译件、公证书
2、孩子及父母双方的有效护照
3、户口本
4、旅行证或出入境通行证,或签证/居留许可,香港及澳门出生的子女:回乡证和永久身份证
5、*在沪居住证明(例如: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
6、*父母其中一方在上海工作的聘用单位营业执照及**在职聘用证明 (请见下方备注)
备注:
*对于尚未居住在上海的家庭,本文件可在开学后90天内提交。
**在职聘用证明应打印在公司的抬头纸上,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公司公章,内容应包括:被聘用者姓名、出生日期、所聘工作岗位、聘用期限、聘用单位的注册名称、地址、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