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分为“提前招生录取志愿”和“统一招生录取志愿”两部分,相关工作日程见《2020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日程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工作日程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志愿填报批次
(一)提前招生录取志愿
参加“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网上填报志愿。“提前招生录取志愿”类别顺序如下:
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荐生、自荐生和市特色普通高中自荐生:推荐生和自荐生分别可填报2个志愿,推荐生和自荐生不可兼报。
2.中等职业教育—应用本科专业贯通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中本贯通”):1个志愿。
3.“五年一贯制职业学院”(以下简称“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中高职贯通”):共3个志愿,每个志愿可自主选择填报“五年一贯制”专业或“中高职贯通”专业,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可兼报。
4.中职校自主招生(含航空服务、艺术类、自荐生):4个志愿,可同时兼报。
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招生与提前招生录取批次同时进行,其志愿填报根据招生学校公示的方案要求进行,无须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填报志愿。
(二)统一招生录取志愿
参加“统一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2020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以下简称《志愿表》)上填报志愿。志愿栏目设置如下:
1.零志愿:1个志愿。
2.名额分配志愿:1个志愿。
3.一至十五志愿:15个志愿,含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校。
对未被以上志愿录取且愿意征求志愿的考生,由区招考机构负责在有招生余额的学校或专业中进行征求志愿的填报工作。
志愿填报的注意事项
1.“提前招生录取志愿”须是具有相应资格或符合招生学校招生要求的考生方可填报。考生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填报要求,自主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填报“提前招生录取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补报、撤销或更改志愿。
2.“统一招生录取志愿”在考生参加招生录取(以下简称“报考”)的区招考机构统一组织下进行填报。跨区报考的考生必须由考生本人及其家长(监护人)到报考区招考机构,根据报考区的招生计划填报志愿。
3.“统一招生录取志愿”中,不填报“零志愿”“名额分配志愿”,或填报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其一至十五志愿的投档和录取不受影响。
4.跨区报考的应届初三学生、返沪生、往届生不能填报“名额分配志愿”。
5.考生应认真填写《志愿表》,考生本人和家长(监护人)须在《志愿表》上签字确认,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考生在填写《志愿表》时,招生学校代码(5位数)与学校简称必须对应一致,投档录取时以学校代码为准。考生《志愿表》上报区招考机构后,任何人不得补报、撤销或更改志愿。
6.考生应按本人意愿慎重填写志愿。按报考志愿顺序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已被录取的志愿,不得要求顺延至下一志愿或退档改投到其他志愿学校。
7.市、区招考机构和各初中学校要做好志愿填报的辅导工作,加强升学和择业指导,尊重考生的志向和自主选择权。考生志愿填报和信息输入工作,由各区招考机构在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以下简称“市中招办”)统一安排下于5月底前完成。
8.拟参加“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也必须填写《志愿表》上的志愿。若考生在提前招生中被正式录取,其填报的统一招生录取志愿自然失效;未被录取的,则进入统一招生录取程序。
9.填报中职学校有身体及其他特殊要求的专业,报考考生需符合相关要求才能填报志愿,若因不符合招生要求而被学校退档的考生无法再被其他学校录取,责任由考生及家长自负。
(四)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含中职特教班)招生志愿填报
本市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含中职特教班)招生志愿分为“提前招生录取志愿”和“统一招生录取志愿”,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见附1)在就读的初中学校填报志愿。考生可根据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含中职特教班)招生条件和自身情况,填报1个“提前招生录取志愿”和1个“统一招生录取志愿”。
志愿填报时间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完成期限 |
1 | 高中学校“提前招生录取”网上填报志愿 | 5月16日10:00至18日10:00 |
2 | 高中学校“提前招生录取”志愿填报现场确认 | 5月19日10:00至20日16:00 |
3 | 高中学校对“提前招生录取”考生进行预录取工作 | 5月21日至6月5日 |
4 | 中职校“提前招生录取”网上填报志愿 | 5月24日10:00至26日10:00 |
5 | 中职校“提前招生录取”志愿填报现场确认;报考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和中职特教班的考生填报志愿并现场确认 | 5月27日至29日 |
2020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