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总体形势,按照教育部、北京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学校防控工作组日前对全市中小学寒假放假安排及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调整与部署。
一、全市中小学分三批放寒假
(一)时间安排
根据2020-2021学年度校历安排,全市中小学应于2021年1月29日(星期五)结束本学期工作,1月30日(星期六)起放寒假。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和学段年龄特点,调整为分三批放寒假,具体时间为:
1月16日(周六),全市小学放寒假(比原计划提前两周);
1月23日(周六),全市初一、初二年级放寒假(比原计划提前一周);
1月30日(周六),全市初、高三和高一高二年级放寒假(与原计划时间一致,无调整)。
(二)主要考虑
首先,对小学阶段来说,一是学生年龄小,人数多,班额、校额大,单元管理难度大;二是从孩子身体健康考虑,冬季天气寒冷,昼短夜长,孩子容易疲劳感冒,提前放假也是为了减小校感风险。三是已对小学教育教学任务做了总体评估,提前放假不影响教育教学安排。
其次,对于初一初二年级的学生来讲,也是考虑这个年龄段的学生年龄偏小,而且是非毕业年级,在期末也没有重大的全市性的统一的考试,学习压力相对较小。考虑到教育教学的安排和孩子的身体健康等因素,决定了提前一周放寒假。
第三,对初三、高三年级学生来说,他们是毕业年级,目前学业压力和任务比较紧张;对高一、高二年级学生来说,在1月面临市级、区级部分统一考试安排;此外,这几个年级的学生年龄大些,个人防护意识和能力相对较好,因此初三、高三和高一、高二年级暂时不作调整,按照原计划正常放寒假。
二、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各项工作
首先,按照市委统一部署,从严从紧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一是坚持校园封闭管理。严格校门管理,严把入校人员关。二是减少人员流动与聚集。中小学干部教师、学生及共同居住家庭成员要坚持非必要不出京、非必要不出境、非必要不聚集、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各区和学校不得组织包括大型会议、节日联欢、师生聚餐等在内的聚集性活动。放假前,学校仍然要坚持以年级、班级为单位的单元式闭环管理,教育教学活动增大人员间距。三是落实校园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强师生员工个人防护,坚持师生晨午晚检及健康状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坚决杜绝带病上岗上课。在校园内严格、科学佩戴口罩,落实个人卫生防护各项措施。进一步落实校园环境消杀、通风措施,重点部位划定一米线。放假前,要开展学生安全和个人防护教育。这里特别强调,重点强化食堂及冷链管理,对餐厅地面、墙壁、桌椅、售饭台等进行预防性消毒。对食堂从业人员、相关企业配餐人员,特别是冷链从业人员要认真做好健康监测,食堂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体检证明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坚决杜绝食堂员工带病上岗。严格落实食品经营全过程控制、餐饮具清洗消毒等相关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冷链食品的管理,不得采购没有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冷链食品。
其次,统筹安排好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一是教师正常上班,学生提前放假后至1月29日前,学校要组织教师开展线上家访和“一对一”学生谈话,全面了解掌握学生成长环境和思想动态,增进家校之间的沟通与信任,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二是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相关年级放假前,学校应完成本学期正常教育教学内容。寒假期间,各学校不安排线上教学活动,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集体补课。
第三,做好家校协同。希望广大家长与我们一起安排好孩子的假期生活,家长首先要做好自我防护,切实担负起学生居家个人防护的监管责任,落实好“四个非必要”要求。其次要配合学校持续做好学生健康状况监测,务必做到如实报送,不瞒报、谎报、漏报。此外,在假期期间,要关注孩子情绪和心理状态,呵护好学生心理健康;引导孩子合理作息,注重锻炼;在“光盘行动”和“垃圾分类”等方面以身作则,引导孩子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全市职业学校、幼儿园参照执行,由各区教育部门、学校举办者及主管部门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并报市教委备案。
相关工作安排也会根据疫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