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综合评价招生学校名单汇总
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1年3月10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年基于高考基础上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显示,2021年将有以下10所院校参与:
1)北京外国语大学:双一流、211高校,位于北京;
2)浙江大学:双一流、985、211高校,位于浙江杭州;
3)华南理工大学:双一流、985、211高校,位于广东广州;
4)南方科技大学:高教改革试验院校,位于广东深圳;
5)西交利物浦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位于江苏苏州;
6)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位于广东深圳;
7)上海纽约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位于上海;
8)昆山杜克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位于江苏昆山;
9)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中港合作办学院校,位于广东深圳;
10)北京师范大学—:中港合作办学院校,位于广东珠海。
根据通知中内容显示,本次10所在广东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的院校中,共有4所广东院校,且多数为中外(含港澳合作)高校。
通知要求,上述10所试点高校将向社会发布招生工作方案,并且也要提出高中学考科目要求或折算办法并提前公布。届时,考生请登录学校官网核实相关信息。
广东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填报及投档录取流程
根据上文提及的通知显示,广东省本次综合评价招生的志愿填报时间,仍需以省招办普通高考志愿填报工作文件公布的日期为准,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准备填报。
而关于本次综合评价招生填报和录取,通知有如下内容:
1)本次综合评价招生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
2)北京外国语大学、浙江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将根据招生章程构成的考生综合成绩进行录取;
3)其余未提及的6所大学按高考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高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30%、学考成绩占10%的比例构成的综合成绩,结合招生章程的原则录取;
4)录取后将按会在录取高校官网和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考生名单和相关信息。
广东综合评价招生能给高考保底吗?
答:不能保底,从录取顺序来说,应该是高考给综合评价保底。
尽管有4所试点高校尚未公开2021年的招生章程,但根据试点工作通知显示,在本次综合评价招生中,其余6所院校的综合成绩都需高考成绩构成主要成绩。
此外,综合评价的录取批次先于普通高考录取批次,一般投档录取时间位于强基计划之后,提前批次之前,而且被录取则无法参与其它批次的录取。
通俗来说,广东本次的综合评价招生不能脱离普通高考,并且两者是非常重要的依存关系。如果拨正逻辑顺序,理应是“高考给综合评价保底”,而非相反。